巴林2025亞洲青年運動會遴選及上訴機制
 
「2025亞洲青年運動會」將於2025年10月22日至31日假巴林舉行,以下為是次比賽之遴選及上訴機制。
 
遴選
 
遴選最低要求
參與遴選的運動員必須為中國香港跆拳道協會會員,亦為現役中國香港跆拳道代表隊隊員,曾/將參加任何年齡組別之世界錦標賽或亞洲錦標賽。
 
遴選比賽組別
搏擊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之出生者)
男子組別 女子組別
-48公斤以下 -44公斤以下
-55公斤以下 -49公斤以下
-63公斤以下 -55公斤以下
-73公斤以上 -63公斤以上
+73公斤以上 +63公斤以上
 
品勢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之出生者)
男子組別 女子組別 混合雙打組別
個人公認品勢 個人公認品勢 公認品勢
 
遴選機制
由訓練組因應賽事性質及參賽要求建議候選運動員名單以供技術委員會副總監及訓練組主委考慮及決定,按程序交由技術委員會審批及確定名單。
 
遴選準則
訓練組將按以下各項準則作整體性考慮:
-         運動員之搏擊/品勢表現;
-         運動員之體能狀態;
-         運動員在中國香港跆拳道代表隊訓練之出席率;
-         代表隊教練對運動員各方面之評價;
-         對中國香港跆拳道發展之長遠利益;
-         賽事名額、參賽要求、協會可使用的資源及協會所制訂之比賽目標等。
 
入選2025亞洲青年運動會條件
根據「2025亞洲青年運動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籌備委員會所提供的選拔標準,候選運動員必須符合以下其中至少一項條件: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世界跆拳道主辦的世界青年錦標賽並獲得第1-16名;或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亞洲跆拳道聯盟主辦的亞洲青年錦標賽並獲得第1-16名;或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亞奧理事會主辦的大型綜合運動會(包括但不限於杭州2022亞運會)並獲得第1-16名;或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東亞奧理事會主辦的大型綜合運動會(包括但不限於烏蘭巴托2023東亞青年運動會)並獲得第1-16名;或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國家青年運動會(包括但不限於第一屆學生(青年)運動會)並獲得第1-16名;或
-             於2025-2026年度獲香港體育學院「運動員獎學金計劃」青少年乙資助或以上的運動員;或
-             於2021-2025年期間參加由世界跆拳道或亞洲跆拳道聯盟主辦之比賽並取得銅牌或以上的成績。
 
上訴
 
上訴機制
運動員對選拔結果有異議,可於主委或副主委公佈成績後的七天內,透過屬會以書面向技術委員會要求覆核成績,信內必須詳列自身如何在上述選拔準則的全部項目均較其他候選運動員更適合參加此海外賽事之理據或數據。
 
接獲上訴書後,協會將在七個工作天內召開聆訴,以處理有關之上訴事宜。聆訊結果將於聆訊後三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覆上訴人。
 
上述條文之最後詮釋權以中國香港跆拳道協會決定為準,中國香港跆拳道協會擁有修改以上規則的權利及最終決定權。
 
特此通知,敬希垂注。
 
此  致
少訓組及品勢組
 
 
 

技術委員會總監
胡樹強 謹啟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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